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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商行一边发20亿资本补血 一边高管亲属短线交易被警示

近日,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2958.SZ,下称“青岛农商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关于青岛农商银行发行资本工具的批复》(青金复〔2025〕132号),同意其发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资本补充工具。根据批复,青岛农商行可在批准的20亿元额度内,自主决定具体工具品种、发行时间、批次和规模,并于批准后24个月内完成发行。

财报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青岛农商银行总资产达5115.7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34%;负债总额4701.09亿元,发放贷款及垫款金额2628.49亿元,吸收存款3396.82亿元,净资产为414.66亿元,资产规模呈现稳步扩张态势。回顾业绩表现,2021-2023年,青岛农商银行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02.97亿元、99.44亿元、103.25亿元,同期归母净利润为30.66亿元、23.17亿元、25.68亿元。2024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110.33亿元、归母净利润28.56亿元,同比增长6.85%、11.24%;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达30.57亿元、归母净利润11.8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0.99%、7.97%,延续稳健增长态势。

资产质量也有所改善,不良贷款率降至1.79%,但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的不良贷款率分别高达7.17%和4.50%。在合规方面,央行青岛市分行披露的一则罚单显示,青农商行因违反金融统计、账户管理、人民币流通管理、反假货币、信用信息采集及客户身份识别等6项监管规定,被处以警告并罚款91.2万元。与此同时,时任行长助理袁某波因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1.3万元。此外,2024年公司两位高管,监事孙从程和高级管理人员朱光远,因其亲属构成短线交易,均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另一方面,经《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5〕第23号)核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科技创新债券(第一期)。此次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5年期,将助力青岛农商银行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为相关企业提供更有力的资金保障,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结构,推动区域科技创新产业发展。

青岛农商银行于2012年6月26日正式成立,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在原青岛华丰农村合作银行、青岛城阳农村合作银行、青岛黄岛农村合作银行、青岛即墨农村合作银行、胶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胶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平度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莱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及青岛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基础上,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而成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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