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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广告乱飞 南京医科大学二附院整形美容科风评受损

近年来民营医美风波不断,消费者深陷维权漩涡不能自拔者众,导致部分消费者对民营医美机构的诚信最终丧失信心。与此同时,公立机构以其合理的价格范围和权威的持证执业医师,得到不少消费者的青睐,相较于私立机构,公立机构更好的背书为消费者带来了新的信心,但相较于传统科目,医疗美容科的发展相对较晚,而这一点就使得公立机构在相关领域上服务质量的参差不齐成为必然。

图源:小红书

法律纠纷与行政处罚

6月20日,一起案号为(2025)苏0106民初8328号的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与患者谭某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在当日上午开庭。

图源:天眼查

天眼查显示,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今年的司法案件有增多趋势,近年来,该机构可查涉案数量261起,该机构在其中82.76%的案件中为被告身份,而所有涉诉案件中,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占比达到了62.07%。

图源:天眼查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是事业单位,属于公立医院,该事业单位开办资金22648万。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进修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宣传教育”。作为一家公立医院,历年来的诸多司法案件还是令人侧目。

图源:天眼查

无独有偶,近日又有众多自媒体找到了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于2023年受到的一则行政处罚。

2023年2月3日,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关于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生发布违法广告的交办单线索,经工作人员浏览查证,发现情况属实。2023年3月7日,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蔡某为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烧伤整形外科副主任,其通过个人抖音账号——整形医生蔡某发布短视频。

该抖音账号于2020年8月1日创建,至2023年3月共发布了723个短视频,其中2条短视频包含预约推广内容,8条短视频含有患者形象、3条短视频含有医生形象、3条短视频含有“肉毒素”治疗效果相关内容。

图源:山东省整形美容协会

另查明,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众号“DERM_OF_SH_NJMU”为医院皮肤科为方便患者就医建立的账号。

该账号分别于2020年7月6日、2022年7月10日发布了《水光注射--给你一个素颜的理由》、《从钟薛高来谈谈水光针,是否添加成分越多越好》两篇文章。上述文章中宣传了氨甲环酸和注射A型肉毒毒素的治疗效果,文章结尾均附上医院(科室)地址,咨询电话。

图源:山东省整形美容协会

医生蔡某的抖音账号及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均不涉及第三方或广告运营商,也无相关广告费用。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在该院微信公众号及所属医生蔡某在抖音账号中宣传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用于医疗美容服务。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在面对普通人群的公众号中宣传处方药氨甲环酸注射液用于医疗美容服务。该机构所属医生蔡某在抖音账号中发布短视频,出现多处患者、医生形象。

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0月1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对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处以警告以及罚款金额3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源:山东省整形美容协会

依旧泛滥的医美案例广告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重提旧罚单的意义不在于揭开整形外科发展过程中的伤疤,而是对照当下来看医疗美容广告的合规性发展。

今年六月,该行政处罚重新进入大众视野,但是从业相关人员的评论却不禁让人深思,有证的医院被罚,没证的主体是不是随便发这种广告呢?

图源:医美现象

有些人只是说说,有些人却将这个荒诞的想法贯彻执行。深度美业在社交平台小红书上,就发现了关于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相关广告。

发帖人昵称为“某哥|咨询”,该发帖人登记的主体为贵港市港北区鸿兴咨询服务部,主营咨询不含许可类的信息咨询咨询服务。

图源:小红书

看似主体似乎与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并不相关,但是该账号的个人介绍中,明确说自己是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副主任医师李某。

图源:小红书

深度美业注意到,该账号下发布了大量的患者术前术后对比案例以及医生手术画面和一些医疗美容相关科普。而这些案例均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编号。

图源:小红书

值得注意的是,该账号不仅进行医美科普,还通过私信方式向咨询者发送价格以及联系方式。

图源:小红书

引人深思的地方就在这里,该账号发布大量的患者术前术后对比图,却无一标注是否经过患者本人同意和授权,该账号自称是李医生,却又以咨询公司作为注册主体,是不是真如网友所言,不是医生,发布违规医疗广告就不违法了呢?可如果发布的主体意愿并非来自医生或者医院,这个账号又如何获取的大量对比照片以及医生的手术视频呢?这个账号又为何执意为该机构引流?难道是为爱发电吗?

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医疗广告内容严禁出现以下八种情形:(1)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2)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3)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4)淫秽、迷信、荒诞的;(5)贬低他人的;(6)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7)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显然,该账号的内容发布,已经突破了《医疗广告监管工作指南》中“八不准”的红线禁区。

私立医院的问题,公立医院也有吗?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于1999年引进聂兰军主任医师建立烧伤整形外科专业,并在同年“8.17”烧伤病人的抢救治疗中创造了良好的治疗效果和社会声誉。2000年又成功抢救一例烧伤面积达96%(三度面积67%)的病人,使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烧伤治疗及危、急重症病人抢救和治疗达到先进水平。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结合医院发展思路,定位于区域专业布局。临床已开展烧伤外科、创面修复外科、美容整形外科、小儿烧伤整形外科等亚专业方向。

图源:好大夫

不知道该机构面对自己曾经辉煌的履历是否有一刻感到赧然,越来越多的人赞同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草台班子,但关乎生命健康权的医疗行业,应有法律、有伦理、更应有职业道德,如果公立机构沦落到与私立机构一样,今天能够乱发广告,明天或许就握不好手术刀。

除开泛滥的医疗广告外,在口碑平台上,消费者对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整形美容中心也是褒贬不一。

大众点评上,有消费者指出,在该机构进行脱毛项目,一个疗程结束后未脱干净,对此,该机构的医生选择了推卸责任,拒不承认项目包干,过程中态度恶劣。该消费者的说法在评论区也得到了部分网友的认同。

图源:大众点评

也有网友表示,在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整形美容中心做手术花了三万多,但是一点效果也没有,这些求告无门的消费者无法相信这是自己在公立医院的经历。

图源:大众点评

去年8月,有小红书网友在网上发布了对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整形科的避雷贴。

据该网友自述,自己于8月3日晚上因右眼眉骨受伤前往医院,被值班医生建议去烧伤整形科,并帮助患者联系了相关医生。

该科室一位女医生查看后告知该网友缝合会有疤痕,但最终还是进行了缝合处理。

之后,该网友遵医嘱需48小时后清洗伤口,于是在8月5日顺利找到医生进行了清洗,之后一直自行在家清洗伤口。

直到8月12日,该网友发现缝线有些脱落,于是再次前往医院。到达该院9楼后,该网友发现全是男医生,被告知整形科医生在别处,需要去主任办公室。而该网友到了主任办公室后又被告知需要去去护士站,而护士站的护士当时都非常忙碌。

图源:小红书

经过一番等待和询问,需要挂号缴费才能进行拆线。尽管该网友认为复诊拆线是小事,但护士在强调需要重新挂号后,就将该网友晾在一边。

在沟通过程中,该网友遇到了护士长A和护士B,护士长A语气冲,当着该网友的面,就对护士B的流程处理表示了不满。

随后,主任终于出现并带该网友去诊室,但又说该网友信息不全,电脑上无法查询。

经过一番折腾,等到该网友最终躺下拆线时,医生告知在消毒过程中线已经被擦掉了。最终,该网友在没有拆线的情况下浪费了1小时,后续护理只能自行处理。

对于医院的管理混乱、科室结算问题以及医生的态度,该网友表示不满,认为这些问题都是医院为了收费而故意制造的麻烦。

图源:小红书

除上述混乱的管理外,也有网友吐槽该机构的医生沈某吸脂失败,导致嘴歪和法令纹严重。

图源:好大夫

图源:小红书

社交媒体上,消费者分享就医经历被举报,愤而再次发帖,质问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到底是救人的医院还是黑社会?

图源:小红书

公立医院也应接受社会监督

受限于就医渠道,关于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整形美容科的信息,相对于私立医美机构少之又少,但是无论是公立医院还是私立民营医院,都应该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更公开和全面的评价机制,促进执业合规,守住医院昔日的辉煌与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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