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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凯基因科创板IPO失败后被执行2.27亿:实控人限制高消费

近日,企查查数据显示,上海吉凯基因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列入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

2024年12月19日,通惠康养旅立案执行吉凯基因2.2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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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4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吉凯基因发布限制消费令,限制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曹跃琼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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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凯基因成立于2002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从基础研究到新药发现与开发全流程的技术服务及解决方案,属于CXO行业,公司业务覆盖基因研究、靶标发现、靶点验证、新药开发、新药评价等阶段,持续致力于赋能CGT领域的源头创新和药物的稳健开发。

根据公开信息,吉凯基因是上海肿瘤药物基因靶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全国300多家三甲医院,数万名临床医生建立合作关系,在上海市科创办重大项目的支持下,开发了以医疗大数据为基础的靶标发现体系。

同时,吉凯基因是上海首批技术创新中心——基因治疗技术创新中心,持续致力于帮助客户开发CGT产品。

近4年前的2021年9月22日,吉凯基因曾经冲刺科创板IPO,但是上会后被正式否决。

2018年-2020年以及2021年上半年(下称“报告期”),吉凯基因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57亿元、2.08亿元、2.43亿元、1.16亿元。

其中公司靶标筛选及验证服务由医生等个人客户形成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34亿元、1.6亿元、1.51亿元及7739.09万元,相当于营业收入的85.19%、76.86%、62.12%、66.52%。

上会稿显示,这个主要业务是,吉凯基因与研究型医生订立业务合同并向其交付产品或服务,医生客户通过其自主申请的科研课题经费、自有资金等进行支付。

不过,吉凯基因在这方面造成了一种瑕疵。吉凯基因主要通过业务合同、邮件销售确认单等方式与医生个人客户确定合同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靶标筛选及验证服务的客户主要为医生个人客户,且业务合同由医生个人客户签署,但业务合同的客户对象(“甲方”)列示为个人客户所在单位,存在一定的合同形式瑕疵。

2021年,公司已对该合同形式瑕疵进行修改,现行业务合同文本载明的合同相对方和实际签署方均为个人客户。

在上会稿中,吉凯基因披露了22份含有特殊权利条款的协议,其中17份明确了吉凯基因的上市期限。比如,通惠股份、泽璟制药、鑫檀投资、王永生在2020年7月向吉凯基因增资,并与吉凯基因和吉凯基因实控人签订补充协议。

协议显示,吉凯基因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实现A股IPO上市,否则投资方有权要求回购。

此次吉凯基因被执行2.27亿,正是上述某股东要求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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