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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漯河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对疑似违法招标举报置之不理

招投标制度是市场竞争的一种重要方式,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对工程腐败、保证工程质量亦起到至关重要的意义。政府财政资金搞基础建设,提升群众生活质量是利于民,更应该依法依规地进行,可是总有人存侥幸心理,顶风作案,监督便形同虚设。

近日,315诚搜网公益调查员接到漯河市市民投诉,称漯河市凤凰路(嵩山路-新生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正在招标,项目目前已经建设完成投入使用。

据了解,漯河市凤凰路(嵩山路-新生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施工已由漯发改城镇【2025】5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2-411100-04-01-280627。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欧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介绍,河市凤凰路(嵩山路-新生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项目位于源汇区,东起新生路,西至嵩山路,长约365.48米,道路红线宽20米,道路断面为“单幅路”形式。其中,主道宽12米,两侧人行道各宽4米;新建DN800雨水管931米、DN300雨水管26米;新建DN600污水管488米,雨污水检查井61座,新建两侧道路路灯及行道树;沿线与嵩山路、规划路、新生路平面相交。工程费用800万元。 计划工期:60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2日。

一个项目招标,从招标到中标,也是需要不少时日,投诉人表示,现场可以主道沥青路面已经铺设完成,两侧红色人行道也已经完成,行道树已经种植,路灯也已经安装完成,可以看到道路上雨水井盖和污水井盖。已经完工的项目现在又进行招投标,投诉人表示这种明显的是明招暗定行为!

未招先建还可能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工程质量难以保障、安全隐患增加、合同纠纷频发等。据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案件通报中,涉及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工程建设是反腐败重点领域之一,在保持高压震慑的同时,添堵漏洞,防止“工程上马、干部下马”。那么究竟是何种原因让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中标企业无视相关党纪国法铤而走险呢?

6月23日,315诚搜网公益调查员将漯河市凤凰路(嵩山路-新生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疑似存在“暗箱操作”问题的有关资料反映给漯河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截至目前未获回复。

在我国招投标程序是有着严格的法律法规,在招投标领域原本有若干监督环节,可是从事监督工作的干部如果不能履职尽责,反而成为包庇者的话,监督便形同虚设。漯河市凤凰路(嵩山路-新生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施工项目是否存在隐情,监督部门对此是否知情,是否存在未招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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