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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批药品、四批医疗器械抽检不合格 河南友倍康等企业被点名

2024年12月16日,福建省药监局发布了2024年第3期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通告及2024年第2期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通告,令人关注的是共有2批次药品和4批次医疗器械被认定为不合格,涉及河南怀圣药业有限公司、河南友倍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

根据通告,河南怀圣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熟地黄在“含量测定”环节中出现不合格现象,同时四川益祥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酸枣仁,其“性状”、“薄层色谱”、“酸枣仁皂苷A”也未达到标准要求。虽有企业针对抽检结果展开辩驳,四川益祥康药业有限公司明确否认生产相关产品,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福建省药监局对此表示将继续进行深入调查,以确保公众的健康安全。

在医疗器械的抽检中,漳州元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防护口罩同样被列入不合格名单,而河南友倍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脉搏血氧仪和福建省安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医用外科口罩也未能通过监督检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河南友倍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此前也因其脉搏血氧仪在今年12月国家抽检中被通告不合格,原因同样涉及信号不完整性未符合标准规定。

医疗设备及药品的安全性直接影响着公众的身心健康。尤其是在疫情期间,医用防护口罩和脉搏血氧仪是防护和监测必不可少的设备。因此,突出的质量问题显得尤为严重。福建省药监局表示,针对上述抽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企业,省监管部门将依法组织核查与处置,确保违法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也提请我们深思医疗器械和药品行业在质量管理方面的规范性。不仅需依赖企业的自我监管,更要注重政府监管的硬性措施,确保每一位消费者都能安心使用医用产品。同时,与国际接轨,完善质量标准,锻造符合国际先进水平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是当前中国卫生健康领域所面临的一项长期任务。

在公众健康的高度重视下,药品与医疗器械的选择、使用与监测应该更加科学与合理。消费者可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的识别与关注,也可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通过相关平台查询产品的合格与否,做到对自身健康负责。

面对持续突出的质量隐患和市场监管缺失,社会各方需齐心协力,推动药品与医疗器械领域的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利益与消费者权益。只有通过制度建设和技术创新,实现对每一款产品的严格把关,才能使这一领域日益走向国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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