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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金融事务中心发布提示 “联合旅业”投资返利存在风险

近期,桃江县公安局发现“联合旅业”以投资虚拟旅游项目返利诱使他人参加,并组织免费旅游推介,拉人头获利,涉嫌领导、组织传销活动,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在此,特向全县市民朋友们进行风险提示,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保持理性消费观念,不贪图小利,不盲目轻信,自觉远离传销。公众发现涉嫌传销活动线索的,可以进行举报。

桃江县金融事务中心

2025年2月17日

如何识别和防范传销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传销也在“与时俱进”,渐趋网络化,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通过QQ群、网络游戏、网络论坛等多种途径,变着花样拉人头,发展下线,使群众财产遭受严重损失。

那么,在生活当中我们如何才能识破传销的骗局呢?今天,让我们来了解关于“传销”的相关问题,以便大家能识别传销、防范传销、抵制传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特点

传销通常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入门费

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

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

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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