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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一千多买了三盒“唐老祖”保健品 刚吃三小袋病情加重了

  近日,鹤岗市东山区司法局东山区调解委员会接到市民朱某求助。朱某称其在某电视台广告中了解到“唐老祖”保健品可以治疗糖尿病,于是,他用1000元购买了三盒药品。朱某收到药品后使用了一盒中的三小袋,不但没有效果病情反而加重了,遂要求商家退款,结果却被商家遭拒,于是打电话到调解委员会。

  

图片由鹤岗市东山区司法局提供

  经过人民调解员和商家电话沟通,商家表示保健品不能替代药物,见效时间因人而异,短时间内服用无效果属正常现象,并不能因此否定其保健作用。人民调解员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后,组织双方线上调解,认为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是出于对健康的追求,因而对保健品的疗效十分敏感,也容易受广告宣传影响“冲动”消费。此次朱某购买使用保健品未达到售前宣称效果,商家涉嫌虚假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等信息, 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虚构或者夸大商品或者服务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诱导老年人购买明显不符合其实际需求的商品或者服务。本案中,商家涉嫌夸大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商家理应承担退货退款责任。

  经过人民调解员多次和商家沟通协调,对本次的事件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和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等方面开展法律法规讲解。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后,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商家返还朱某1000元,通过微信已经支付完毕。(记者 李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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