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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高集团业绩逆势大涨遭质疑:专利数行业垫底 深陷侵权案

中沪网了解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2025年第7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悍高集团”)的首发事项。

据悉,悍高集团主要从事家居五金及户外家具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将多元化的原创设计与高品质产品有机融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外观精致、用材考究、实用性强的家居收纳五金、基础五金、厨卫五金以及户外家具等产品。公司的产品覆盖面广,下游应用场景广泛,包括厨房、浴室、卧室、餐厅、庭院等。

据招股书显示,悍高集团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拟募资42,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悍高智慧家居五金自动化制造基地、悍高集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悍高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

(截图来源于悍高集团招股书)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悍高集团存在以下问题,业绩逆势大涨遭深交所质疑,毛利率畸高于同行均值;研发人员半数是兼职且学历普遍偏低,专利数行业垫底;深陷专利侵权案,支付赔偿金求和解。

业绩逆势大涨遭深交所质疑,毛利率畸高于同行均值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22年、2023年、2024年(以下简称“报告期”),悍高集团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62,028.69万元、222,191.10万元和285,677.03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2.7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9,869.46万元、32,910.83万元和52,035.00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1.83%。

报告期内,悍高集团业绩快速增长,而且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增速远高于营业收入,这是否合理?而该问题也引起了深交所的关注,要求悍高集团说明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幅明显高于营业收入增幅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2024年悍高集团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8.5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8.11%,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速是营业收入的两倍。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4年,悍高集团同行业可比公司坚朗五金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下滑了14.92%和83.54%,松霖科技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增长了1.06%和15.59%,图特股份营业收入增长了10.13%,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却下滑了1.36%。悍高集团另外两家同行业可比公司海鸥住工和浙江永强尚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而从已经披露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数据来看,悍高集团在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出现明显下滑的情况下,公司业绩却实现了逆势大涨,而这引起深交所的怀疑也就不足为奇了。

除此之外,悍高集团毛利率也是明显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1.89%、34.58%、36.14%。而2022年和2023年,悍高集团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均值分别为24.18%和27.87%。悍高集团主营业务毛利率差不多要高出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7个百分点。

研发人员半数是兼职且学历普遍偏低,专利数行业垫底

另外,悍高集团在研发上也是存在疑点。公司研发人员中存在大量的兼职人员。据首轮问询函显示,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悍高集团研发人员分别为195人、244人、300人、337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分别有80人、102人、158人、175人,兼职研发人员分别为115人、142人、142人、162人。从数据上不难看出,公司半数研发人员都为兼职的。

除此之外,悍高集团研发人员学历也是普遍偏低。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悍高集团研发人员学历为专科及以下研发人员占比分别为74.36%、72.95%、77.33%、77.45%,占比较高。

一般来说,专利数是衡量一家公司研发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其中发明专利对创造性水平的要求显著高于实用新型专利,且保护期限更长,因此更被看重。

据招股书显示,截至2025年3月4日,悍高集团及子公司拥有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237项。截止2024年6月30日,海鸥住工拥有发明专利99项,实用新型专利348项;松霖科技拥有发明专利384项,实用新型专利798项。截至2024年11月30日,图特股份拥有发明专利39项,实用新型专利91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坚朗五金拥有发明专利98项,实用新型专利639项。浙江永强拥有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402项。对此来看,无论是发明专利还是实用型专利悍高集团均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倒数第一的位置。

深陷专利侵权案,支付赔偿金求和解

悍高集团除专利数行业垫底外,报告期内,公司还深陷专利侵权纠纷案当中,悍高集团最终通过赔偿的方式与原告达成和解。

2021年4月14日,广州市铭珈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称“铭珈家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以悍高集团、河南海派智能家居有限公司、郑东新区白沙镇海派五金店为被告的侵犯专利权民事诉讼。铭珈家居认为河南海派智能家居有限公司、郑东新区白沙镇海派五金店在市场上销售和许诺销售的,由悍高集团制造的部分产品,落入铭珈家居名下发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名称“储物架升降装置加载机构”,专利号“ZL02132945.1”),且悍高集团在京东等网络平台亦有销售被诉产品。铭珈家居要求悍高集团及河南海派智能家居有限公司、郑东新区白沙镇海派五金店停止侵权行为并共同赔偿铭珈家居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000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2021年10月13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21)豫01知民初59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悍高集团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铭珈家居经济损失5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15万元

2022年6月2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2)最高法知民终190号”,悍高集团已与铭珈家居达成调解,由悍高集团向铭珈家居支付370万元人民币,铭珈家居对于在调解协议签订之日前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被诉侵权产品,不再追究悍高集团股份公司的法律责任。

2022年3月12日,江苏酷太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以悍高集团、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为被告的侵犯专利权的民事诉讼,诉称悍高集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的产品侵犯其专利权(专利名称“一种间距调节方便的插碟架”,专利号“ZL201821666416.7”),要求悍高集团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涉诉侵权产品并销毁涉案生产模具、设备和库存产品,赔偿江苏酷太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100万元。

2022年7月8日,悍高集团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针对上述涉诉专利的无效宣告申请,2023年2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达《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驳回了悍高集团的无效宣告申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2年11月14日开庭审理上述案件,2023年3月23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2)浙01知民初250号”《民事调解书》,悍高集团与江苏酷太已就专利侵权事宜达成和解协议。

2021年1月,深圳市派阁智能五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派阁智能”)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以悍高集团、青白江区星光建材营业部为被告的侵害外观设计专利诉讼,诉称悍高集团等2名被告制造、销售的产品落入了派阁智能名下专利权(专利名称“滑轮(SA89169)”,专利号“ZL201430196127.6”)的保护范围,构成专利侵权,请求法院判令:①悍高集团停止侵害涉案专利权,包括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行为;②悍高集团赔偿派阁智能经济损失5万元;③悍高集团等2名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用。2021年9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准许派阁智能撤诉。

2021年6月,派阁智能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以悍高集团、青白江区星光建材营业部为被告的侵害外观设计专利诉讼,诉称悍高集团等2名被告制造、销售的产品落入了派阁智能名下专利权(专利名称“滑轮(SA89169)”,专利号“ZL201430196127.6”)的保护范围,构成专利侵权,请求法院判令:①悍高集团立即停止侵害上述外观设计专利权;②悍高集团赔偿派阁智能经济损失8万元;③悍高集团等2名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用。2021年11月,悍高集团、青白江区星光建材营业部与派阁智能签订《和解协议书》,向其支付2.50万元赔偿款,并立即停止相关侵权行为,派阁智能不再追究悍高集团等2名被告的法律责任。2021年12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准许派阁智能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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