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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高机械IPO:为子公司担保金额超3亿元 信披现低级错误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高机械”)将于2025年5月30日迎来北交所上市委审议,公司拟发行股票不超2148万股,募资3.95亿元,用于智能化钻机生产线建设、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及流动资金补充项目,其披露的经销模式风险、关联担保隐患及大客户关系异动等问题,引发了监管与市场的双重关注。

志高机械2022-2024年营业收入从7.95亿元稳步增至8.88亿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持续超95%,呈现"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显著特征——经销收入占比由79.23%逐年攀升至79.94%,三年累计贡献近20亿元。在北交所穿透式核查中,中介机构虽对144家经销商及1023家穿透客户实施走访,核查范围延伸至终端客户,但穿透客户对应收入金额仅覆盖经销收入的42.87%-49.26%,终端销售金额核查覆盖率不足50%。

作为志高机械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志高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志高动力”),志高动力2020年起持续获得母公司信用背书。统计显示,近三年间母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5笔总额达3.33亿元的融资担保,其中3088.8万元已实际履行代偿责任,当前担保余额维持在5711.2万元水平,所有担保均采用连带责任保证形式。

2022至2024年,志高机械对中国中铁销售收入自2866.76万元降至1601.79万元,降幅44%,但应收账款由2809.01万元攀升至3707.67万元。针对北交所关于销售萎缩与账款高企的质疑,公司解释称,因与中国中铁合作周期长、回款进度较慢,在产能有限情况下优先保障回款良好的境外客户供货,并于2024年起实施“先回款后发货”政策以控制应收账款规模,导致对该客户供货量主动缩减。值得关注的是,在第三轮问询回复中,公司披露分体式钻机外销前五大客户情况时,表格内误将"占外销分体式钻机收入比例"标注为"占内销分体式钻机收入比例",存在信息披露瑕疵。

中介机构对终端销售金额核查覆盖率不足50%

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志高机械近年来在凿岩设备和空气压缩机领域持续深耕,其财务数据与经营模式引发关注。根据招股书,该公司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呈现稳健增长态势,从7.95亿元逐步攀升至8.88亿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7.86亿元、8.08亿元、8.81亿元,占比始终保持在95%以上。

值得关注的是,志高机械的销售模式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2022年-2024年,经销收入分别达到6.22亿元、6.43亿元和7.04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79.23%、79.62%、79.94%。

在北交所第三轮问询中,穿透式核查成为焦点。中介机构采取的实际执行走访程序显示,2022年至2024年,中介机构对志高机械144家经销商客户以及1023家穿透客户进行了走访核查,穿透客户对应收入金额占经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87%、49.26%和43.60%,终端销售金额核查覆盖率不足50%。

图片来源:志高机械第三轮问询的回复

这种核查方式将走访范围延伸至终端客户,虽然覆盖区域广、客户数量多,但仍未覆盖半数以上终端销售金额。

此外,中介机构对经销商下属分销商及其终端客户的实地走访比例更低,2024年仅为22.54%。

为子公司担保金额超3亿元

志高机械实控人为谢某,合计持有公司55.62%的股份,其中,谢某直接持有公司18.08%的股份,通过志高控股间接持有公司35.32%的股份,通过志高投资间接持有公司2.22%的股份,谢某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志高动力为志高机械的全资子公司,2020年起志高动力持续获得母公司信用背书。统计显示,近几年间母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5笔总额达3.33亿元的融资担保,其中3088.8万元已实际履行代偿责任,当前担保余额维持在5711.2万元水平,所有担保均采用连带责任保证形式。

图片来源:志高机械招股书

从担保时间轴观察,2020年7月志高动力与浙商银行衢州分行签订的5000万元《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以及次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衢江支行达成的1.65亿元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规模的阶段性跃升。此后两年间,志高动力分别与浦发银行衢州分行、工商银行衢江支行签订3300万元和5500万元《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期限分别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12月31日。最新一笔担保发生于2023年11月,志高动力与招商银行衢州分行签订3000万元《最高额保证合同》,期限至2024年12月26日。

志高机械强调所有对外担保均处于正常履约状态。对外担保的风险可控,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4%销售断崖引质疑!信披现低级错误

2022年至2024年,志高机械对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中铁”)的销售收入从2866.76万元逐年下滑至1601.79万元,降幅达44%,而同期应收账款余额却从2809.01万元攀升至3707.67万元。这一“销售萎缩、账款高企”的现象引发监管关注,北交所要求其说明2024年对中国中铁销售额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期后销售实现及销售回款的同期对比情况。

志高机械回复称,公司与中国中铁合作时间较长,期末应收账款金额相对较大且受多因素影响其回款进度相对较慢,公司在一体式钻机产能相对受限的情况下,优先向回款情况相对良好的境外主要客户进行供货并相应向其降低了发货金额。2024年起为进一步控制应收账款规模,公司采取对方回款的基础上才进行发货的销售政策。上述因素综合影响导致2024年起公司向该客户的供货金额有所下降,具有合理性。

从期后数据看,2024年1-3月公司对中国中铁实现销售1,526.57万元,回款500.13万元;而2025年同期则未产生新发货,回款金额降至193.22万元。公司强调,合作规模的缩减是基于客户回款表现、产能配置优化的主动选择。

值得关注的是,在第三轮问询回复中,公司披露分体式钻机外销前五大客户情况时,表格内误将“占外销分体式钻机收入比例”标注为“占内销分体式钻机收入比例”,存在信息披露瑕疵。

图片来源:志高机械第三轮问询的回复

志高机械的IPO之路,面临着“终端销售核查覆盖率不足”“担保代偿风险敞口”等多重考验,叠加募投项目合理性、股权代持等问题,其上市前景仍存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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