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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失衡、子公司、分行被重罚 光大银行四千万罚款暴露隐患

近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光大银行控股子公司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一系列违规行为被罚140万元。这也是年内消费金融机构收到的又一张百万元级罚单。

前不久,深圳金融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因授信管理不到位,掩盖贷款质量,票据承兑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到位等,深圳金融监管局对该机构罚款640万元。

实际上,2024年光大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的行政处罚达到66次,较2023年的51次增加了15次;被罚没金额约为4220万元,较2023年的2240万元增长了约88.39%。

子公司失控:140万罚单揭开消金合作链失序

处罚信息显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的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合作模式存在不足,合作业务管控不到位;未自主计算授信额度及贷款定价;贷后管理有效性不足;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等。

公开信息显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从事发放个人消费贷款等相关业务,注册资本10亿元,注册地北京市,由光大银行、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台湾王道商业银行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光大银行持股占比60%。

2025年以来,消费金融行业已有多家机构同样因合规问题被罚。3月,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风控独立性不足、贷后管理不到位及委外催收管理失控等违规行为,被处以140万元罚款。

分行塌方:终身禁业令背后的深圳信贷黑洞

据观察,上述罚单是深圳金融监管局今年来开出的最大一张罚单。

处罚通报还涉及多名前高管及责任人。其中,对朱慧民、邹建旭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对张含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对牛敬章、周永平、李世根、茹玮岩给予警告。

被“终身禁业”的朱慧民、邹建旭此前已经“落马”。朱慧民曾“掌舵”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多年。从履历看,他从2007年10月起任该行深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4年11月任中国光大实业(集团)党委书记,2015年5月任中国光大实业(集团)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6月任中国光大实业(集团)董事长并兼中国光大集团生态环保事业部总经理。

2020年9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朱慧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据观察,朱慧民系任上“落马”。2021年3月,朱慧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从通报看,朱慧民曾“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

另一“终身禁业”的高管邹建旭在深圳工作多年,曾担任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公司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等职。2016年6月,邹建旭离开光大银行体系,出任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党委书记。2020年10月13日,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原副行长邹建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

机制溃堤:年罚4200万暴露合规机制失效

上述罚单仅仅是光大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个人屡屡违规的一个缩影。

企业预警通的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光大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的行政处罚达到66次,较2023年的51次增加了15次;被罚没金额约为4220万元,较2023年的2240万元增长了约88.39%。

“全行规模效益进一步优化、客户基础不断夯实、风险管控有力有效、集团协同深入推进、资本充足率继续提升、市值管理成效明显。”在2025年工作会议上,光大银行回顾2024年经营管理情况时如是总结。

但是,“风险管控有力有效”似乎有点名不副实。事实上,2024年1月伊始,光大银行就收到了开年的第一张罚单。

2024年1月8日,因为“贷后管理不到位,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信贷资金负有责任”,光大银行徐州分行行长助理黄滨就收到一张罚单,不仅被警告,还被处罚款5万元。

根据统计,在2024年全年的66张罚单中,光大银行作为法人机构被处罚两次、一级分行被处罚11次、二级分行被处罚18次、其他营业网点被处罚8次、个人被处罚27次。

从罚款金额上来看,有1张千万元罚单、6张百万元罚单以及诸多小额罚单,由此而形成了光大银行2024年约4220万元的罚没金额。

其中,那张千万元罚单来自央行。2024年12月30日,央行对光大银行进行了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等十余项,最终对光大银行罚没1878.83万元。

如此高额的罚没金额,充分显示了央行对光大银行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除去上述1张千万元罚单以外,光大银行在2024年还有6张百万罚单。这6张罚单,涵盖了2024年5月至12月期间,光大银行盐城分行、南京分行、南宁分行、无锡分行、上海分行和呼和浩特分行,被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江苏监管局、广西监管局、上海监管局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处罚的情况,合计罚款金额为996.49万元。

光大银行体系年内频现巨额罚单与高管禁业令,不仅暴露出其内部风控机制形同虚设、合规文化严重缺失,更折射出金融机构在规模扩张与风险管控间失衡的深层病灶。从子公司合作链失序到分行信贷黑洞,从千万元级央行重罚到高管终身禁业,监管利剑出鞘的背后,是金融严监管态势的持续加码。

当罚单金额同比激增88%、违规次数创下新高,所谓"风险管控有力有效"的年度总结更显讽刺。这一系列案例为整个金融业敲响警钟:在强监管时代,任何突破合规底线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唯有筑牢内控堤坝、恪守审慎经营,方能在经济周期波动中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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