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某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一案。
2025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对某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认为某股份有限公司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内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满足《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1号发布)规定的要求,并且相关申请存在不符合《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68号)及其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令〔2024〕第4号)规定的许可条件和标准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对某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支付业务行政许可申请作出不再准予延续(换证)的决定。
某股份有限公司不服,诉至北京金融法院,请求撤销上述《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依法判令中国人民银行重新审核并准予该公司续展通过。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中国人民银行认定某股份有限公司在行政许可有效期限内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正确、中国人民银行认定某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是否具有事实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作出涉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争议焦点问题进行法庭调查,并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了辩论,充分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意见。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今年1月份,央行注销3张支付牌照,分别是得仕股份有限公司、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和汇明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从名称来看,此次上诉的支付公司大概率是得仕股份有限公司。
得仕股份于2011年8月29日获得支付牌照,业务范围涵盖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北京市、上海市)以及互联网支付(全国)。
此前,因给众多博彩类商户提供支付通道,为非法平台提供支付结算,得仕股份遭到了大量用户投诉,并在2019年被调查,后来还因为多项违规均被银联要求暂停部分业务三个月时间。
不只是互联网支付业务有重大问题,得仕股份的预付卡业务也曾被曝出风险,涉及到预付卡残值使用,在更早之前,得仕的预付卡还被商家限用。
据了解,得仕股份2023年年底被央行上海分行予以行政处罚,因其违反商户管理规定和清算管理规定,不仅被没收242万元,还被罚款8630万元,其总经理和助理总经理也受到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