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沪网了解到,6月19日,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之光”)北交所申请上会。
据悉,能之光是从事高分子助剂及功能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以高分子材料接枝改性技术为基础,深耕相容剂、增韧剂和粘合树脂等功能高分子产品,自主研发出了300多个牌号的产品,为客户提供不同性质材料间相容或粘合所需的高分子材料及解决方案。产品应用于改性塑料、复合材料和高分子功能膜等材料,应用领域覆盖汽车、线缆、电子电器、复合建材、阻隔包装、光伏组件等多个终端市场。
据招股书显示,能之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16,008.45万元,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分别用于公司功能高分子材料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截图来源于能之光招股书)
中沪网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能之光存在以下问题,业绩出现“变脸”,毛利率低于同行均值且变化趋势也不一致;监事对外兼职未详尽披露,或有违披露规则;吝啬研发费,研发费用率明显低于同行均值,部分发明专利为受让取得。
业绩出现“变脸”,毛利率低于同行均值且变化趋势也不一致
据招股书财务数据显示,2022年、2023年、2024年(以下简称“报告期”),能之光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55,563.99万元、56,921.64万元、61,054.19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2,186.49万元、4,980.77万元、5,594.09万元。
报告期内,能之光业绩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其中公司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为4.82%,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59.95%,公司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远超营业收入。不过在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业绩却出现“变脸”。2025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3,304.45万元,同比减少3.5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189.23万元,同比减少23.2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176.20万元,同比减少23.31%,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双双出现下滑。
报告期内,能之光净利润增速之所以远超营业收入这主要得益于公司毛利率的提升。报告期各期,公司毛利率分别为12.03%、16.85%和17.05%,2023年公司毛利率较2022年增加了4.82个百分点。虽然能之光毛利率实现了快速增长,但是公司毛利率依旧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报告期各期,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20.81%、20.20%和19.86%。可以看出,能之光不仅是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而且变化趋势也不一致,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试问,能之光毛利率大幅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呢?
监事对外兼职未详尽披露,或有违披露规则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十五条和四十六条规定,能之光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主要包括职业经历(应包含曾经担任的重要职务及任期、主要负责内容及重大工作成果),现任职务及任期,兼职情况及兼职单位与能之光的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亲属关系,薪酬情况,同时能之光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能之光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包括投资金额、持股比例、有关承诺和协议,对于存在利益冲突情形的,应披露解决情况。
段建伟现担任能之光监事一职,据招股书显示,段建伟除在能之光任职外,对外还担任浙江赛智伯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杭科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以及宁波星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不过招股书对段建伟的对外兼职情况或并没有详尽披露。
浙江千剑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剑精工”)成立于1995年3月13日,是一家面向全球市场提供高品质、高精度、高技术关键零部件的供应商,主要产品有发动机电喷系统,油轨部件系统,管路接头系统,油阀部件系统,传感器和调温器系统等零部件,为汽车包括新能源汽车全球领袖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
据天眼查千剑精工工商变更记录显示,2024年7月25日,段建伟新增成为千剑精工新任董事,至今依旧为千剑精工董事会成员。同时天眼查关联关系显示,千剑精工董事段建伟与能之光监事段建伟为同一人,但是能之光招股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及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列表中却未见千剑精工的身影,此举或有违北交所披露规则。
另外,在招股书“关联方列表”中显示,千剑精工能之光曾监事丁佳年曾担任董事,丁佳年于2024年7月离任。
吝啬研发费,研发费用率明显低于同行均值,部分发明专利为受让取得
虽然北交所IPO相较于沪深两市IPO的门槛要低,但是北交所对拟IPO企业也提出了“创新性”指标要求。在北交所申报发行上市的,能之光报告期内应当具备基本的创新投入或产出,充分披露其创新特征,结合客观依据论证是否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及转型升级等创新方式,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业绩增长,提升抗风险能力。
众所周知,不断保持研发创新是一家企业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重要举措。而研发费用的投入将直接影响到一家企业的科研水平以及研发创新能力的高低。
据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能之光研发费用分别为1,033.17万元、1,092.84万元和1,319.2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86%、1.92%和2.16%,主要包括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与摊销等。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2.72%、3.05%和2.88%。不难看出,能之光的研发费用率明显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
另外,专利数是衡量一家公司研发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其中发明专利对创造性水平的要求显著高于实用新型专利,且保护期限更长,因此更被看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境内发明专利53项,不过这53项发明专利中有12项是通过受让的方式取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