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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源花“天价会员费”调查:网购变网贷 借7000元被扣980元

半小时之内,号称“年轻人的一站式消费平台”的天源花App竟摇身一变成了网贷平台,界面关键词从“新品首发”“便宜好货”变成“审核额度”“立即借款”。

近日,贝壳财经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下载天源花App后,起初首页为购物商场界面,热门榜单下有电脑、毛衣等多件商品售卖,但下载安装后半小时内再次打开App,首页却自动变成了借贷界面,且没有返回网购界面的明显标识。

天源花App在下载后由“购物商场”变成“网贷平台”。天源花App截图

根据天源花App,“天源花”应用程序及平台的运营者为广州紫多米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工商资料显示,广州紫多米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5月,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主要包含服装服饰、通讯设备销售等,其中,还包含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但不含金融信息服务。

广州紫多米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认为,贷款撮合涉及金融信息的交互、借贷双方的匹配等金融信息服务内容,而广州紫多米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明确排除了金融信息服务。

“从业务实质上看,天源花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相符合。”王蓬博称。依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应当在经营范围中实质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天源花还遭到多名用户投诉,称其通过乐享借、人品借款等平台在天源花借款时被收取高额会员权益费。根据借贷金额不同,消费者被扣除几百到上千元不等的米花卡会员权益费,提示窗口不明显、会员权益费难退回等问题成为投诉核心。

当前,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上,天源花App依旧以生活消费平台自居,在某品牌手机应用商城,天源花App的介绍是,“天源花是一个面向年轻人群体的一站式生活消费平台,为用户提供购物服务。天源花关注用户的需求和喜好,为用户提供所需的商品。”

华为手机、苹果手机应用市场均显示天源华为购物消费平台。手机应用市场截图

App变脸

以“购物商场”闪现出场后跳转到贷款界面

天源花购物界面在App下载初始短暂“闪现”。

一周内,贝壳财经记者多次下载并浏览天源花商城首页,不仅平台精选商品相同,且多款商品库存数量未出现较大变化。

从购物商场界面变成借贷界面后,天源花App没有明显的返回标识,贝壳财经记者多次尝试返回购物商场界面均未能成功。天源花借款界面显示,最高借款额度20万元,零门槛申请,可借期限长,年利率7.3%起,限时开放高额免息通道。三步快速借款:填写信息、审核额度、立即借款。

“源小天助手”简介为天源花官方运营公众号,“天源助手”简介为原“天源花”。公众号截图

通过该公众号点击App下载,出现界面显示,“您的授信申请已通过,限时抢30天免息名额”“最低1000起借,预估可借金额50000,借12个月,首期应还总额4727元。”

工商资料显示,中京非融资性担保(深圳)有限公司、中昌非融资性担保(深圳)有限公司分别成立于2017年、2016年,两者并无股权关联,但经营范围均包含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经济信息咨询等。

自称贷款“撮合”平台

投诉者多通过人品借款、融360等平台在天源花借款

天源花App上明确显示,“天源花”应用程序及平台的运营者为广州紫多米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工商信息显示,广州紫多米科技有限公司曾于2024年7月发生经营范围变更,新增加了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当月,该公司股东发生变更,转由程建新、陈海琼持股,名称也从“广州市莱迪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广州紫多米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7月广州紫多米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贝壳财经记者通过融360平台匹配借贷方案,出现米米钱包、天源花、臻有钱、时光分期等多个借贷方案。融360App截图

融360工作人员称,天源花是平台上的一款产品。被问及借贷是否需要支付利息之外的费用,该工作人员称,不同的放款机构有不同要求,具体以App显示为准。

“天价会员费”惹争议

借7000元被自动扣980元

借贷被扣“天价”会员费也让天源花备受诟病。

“您已成功支付米花卡会员权益费用980元,已享受加速审核及会员生活权益。”

5月6日,林泽偶然间在社交媒体上看到了天源花的广告,按照借贷的操作流程,林泽在天源花上借了7000元,当天提现到账,次日就被自动扣了980元米花卡会员权益费。

“提示的窗口特别小。”直到被扣除会员费之后,林泽才后知后觉。他表示,在借贷的过程中,米花卡会员权益费用会自动勾选上,而自己当时完全没有注意到。

不少消费者都遭遇了同样的经历。记者在投诉平台上看到,5月13日,黄利民通过乐享借平台在天源花上借款15000元,被自动扣除了1800元米花卡会员权益费;去年11月,李红通过人品借款平台在天源花上借款6500元,也被自动扣除了780元米花卡会员权益费。

李红仅成功提现5720元。受访者供图

去年11月,李红在天源花借款的6500元,分12期偿还,每期偿还约653元,合计偿还约7836元。另外加上780元的米花卡会员权益费,李红需支付约8616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新规强调商业银行开展互联网助贷业务应遵循总行集中管理等原则,新规明确助贷业务综合融资成本不得超24%,且需完整披露费用构成,业内预计高利率产品(24%-36%年化利率助贷产品)将退出市场。

“变相砍头息”?

会员费被谁扣了?根据林泽提供的扣款短信,会员费的扣款商户是齐为信息科技。林泽在天源花借贷提现到账的当天,就收到了一条会员权益开通成功的短信,短信显示,“权益服务由深圳市齐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李红收到的提示短信同样显示,“权益服务由深圳市齐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黄利民收到的“米花卡会员权益费成功支付”短信则来自砺带科技。

多名消费者收到提示短信显示扣款方为深圳市齐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砺带科技有限公司。受访者供图

工商资料显示,深圳市齐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齐为”)成立于2018年3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网络技术开发,电子产品、通信产品、网络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与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咨询等。

上海砺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砺带”)成立于2019年8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

天源花借贷被扣除会员权益费并非个例,在投诉平台上,宜口袋、润元花、安逸花等多个网贷平台被指“扣除会员费”“变相砍头息”。

宜口袋、润元花、安逸花均因会员费遭到投诉。黑猫投诉平台截图

所谓“砍头息”是民间借贷和网络借贷中的一种违规操作,指在发放贷款时,放款人会预先从本金中扣除一部分费用(如利息、手续费、服务费等),借款人实际收到的金额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但后续仍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本金金额偿还本息。

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律师付鹏表示,高额会员费和“砍头息”均在放款后立即或次日扣除,减少了借款人实际可用资金。其次,实质影响相似,均导致实际借款本金减少,综合成本畸高。

付鹏律师指出,“砍头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直接违反《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而会员费模式则以“服务费”名义事后扣除,需论证其是否构成变相砍头息,结合服务真实性判断合法性。

App“变脸”涉虚假宣传

消费者需高度警惕、保护隐私

北京信用学会首席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卜祥瑞认为,天源花算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

王蓬博则表示,从业务实质上看,天源花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相符,确切判断其是否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还需进一步考察其是否在经营范围内明确标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以及是否取得了相关资质。

2016年8月,中国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部门制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提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办法》明确,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于10个工作日以内携带有关材料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天源花App宣传语与实际功能不符,存在虚假宣传,与金融监管要求明显不一致。”卜祥瑞还表示,天源花App伪装成购物商城或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网上购物和网上贷款两者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要求不同,当用户注册使用时,通讯录、地理位置、相册等私人信息都可能会泄露,涉嫌侵犯用户个人隐私权。

卜祥瑞提示,消费者要高度警惕此类应用,必要时应向相关监管部门或网信部门举报,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勿轻易开通位置、通讯录、短信等功能访问权限。

针对天源花收取“天价会员费”情况,付鹏律师指出,会员费导致实际利率超标,尽管持牌金融机构不受4倍LPR限制,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贷款人同时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过高,显著背离实际损失为由,请求对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予以调减的,应予支持,以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

多名消费者称,未注意到勾选会员权益费的情况。对此,付鹏律师表示,即使协议约定会员费,若平台未采用加粗、弹窗等显著方式提示,或消费者未实际享受会员权益(如借款流程无差异),则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该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未尽到主动说明关键收费条款的合同提示义务,平台需承担不利解释责任。

近年来,相关部门对助贷行业的监管逐渐趋严。今年4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该新规强调,商业银行及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应当向借款人充分披露相关关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主体、年化贷款利率、增信服务机构、增信服务费率、年化综合融资成本、贷款违约后可能产生的各项息费等。根据通知,该新规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外国银行分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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